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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家政公司签约,阿姨走人雇主“人财两空”

绕过家政公司签约,阿姨走人雇主“人财两空”
日期:2019-01-03 点击:912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南开区居民魏先生来电反映,半个月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阿姨,结果这两天不辞而别,令他家陷入慌乱之中。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虽然天津市已发布了家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是不少居民绕过家政公司直接和阿姨签订劳务协议,这类私单很难保护雇主的权利,一旦违约将使雇主蒙受较大损失,甚至影响孩子成长,建议居民不要和家政人员签订私单。

 

  2个月前,魏先生的孩子出生,朋友给他介绍了40岁左右、经验丰富的阿姨王姐。王姐到家后对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在家政方面都比较在行。魏先生要求和王姐签订合同,王姐表示:“不要和家政公司签,那样自己的工资可能有一部分要上缴。”碍于情面,魏先生绕过家政公司和王姐签订了一份协议,商定雇佣期半年,每月工资400元。上周五魏先生给王姐发工资后,这周一就不见人了,给她打电话,她推脱家中有急事,介绍其他阿姨来。结果来了一个新手,手忙脚乱,魏先生生活完全被打乱,魏先生一家人陷入慌乱中。

 

  记者联系王姐所在的家政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因为魏先生没有与公司签订协议,公司不负责给魏先生更换质量高的家政人员,更不会赔偿魏先生的损失。一位知情人透露,王姐确实是经验丰富的家政人员,但是同时挂靠多个家政公司,经常“爽约”,有很多雇主投诉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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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相当一部分雇主绕过家政公司直接和家政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有一部分是家政人员怂恿的结果,还有一部分是家政公司报的价格比家政人员自己的报价高,签私单能省一笔钱。 河西区居民吴先生介绍,他家的家政人员签订的就是私单,因为家政公司报价500元,而家政人员自己报价400元,签私单每月省100元。

 

  提示:签订双方为家政公司和雇主,其中明确保护了雇主的各项权利,包括家政人员违约家政公司支付赔偿、更换合格的替代家政人员等。建议雇主聘请家政人员莫签订私单,只有签订示范合同才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由于私自雇佣服务人员上门没有公司培训 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 若出现纠纷或者服务人员损害 雇主将相应承担责任 预约服务还是要通过正规渠道 避免不必要的财产和人身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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