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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深圳龙岗区: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日期:2016-04-01 点击:752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截至2014年年末,深圳市龙岗区常住人口197.52万人,其中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约8万,占全部常住人口的4%。而户籍人口42.49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2.2万,占全部户籍人口的5.1%。据《深圳市城市人口老龄化规划研究》预计,2015年,龙岗区常住老年人口为8.7万,2020年将达到13.4万人。虽然目前人口结构还比较年轻,但移民城市人口“同步变老”的特点也意味着该区未来10年至15年户籍人口将进入老龄化阶段。对此,深圳市龙岗区正采取多种措施加紧建设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有些做法或许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养老院纳入政府PPP事务中心项目库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目前龙岗区有街道敬老院5家、民办养老机构2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3家。全区养老机构可提供养老床位1110张,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0张。按照《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9064”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下由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照料和托老服务、4%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满足需求,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40张,目前龙岗区已全面实现这个目标。

该负责人介绍,龙岗区创新机制,建立了养老产业多元化投入模式:一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兴办中高端养老机构。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的龙岗区南联颐养中心于2015年5月9日投入运营,可提供养老床位600张,基本满足该区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民间资本的进入,使龙岗区中高端养老机构实现了新突破。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根据《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年)》,龙岗区上李朗(南湾)综合养老院和平湖综合养老院拟按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建设,现已纳入龙岗区PPP事务中心项目库,将面向社会资本推介养老项目。

与此同时,深圳市龙岗区系统推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综合评估,同时结合养老实际情况,编制《龙岗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规范》和《龙岗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运营。二是营造养老氛围。以“敬老月”活动为契机,积极联系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利用报纸、电台、社区公告栏等公共媒体,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三是开展“孝亲敬老”活动。2015年,龙岗区共下拨“敬老月”慰问经费24.3万元、文体活动经费40万元。对各敬老院、百岁老人等进行慰问,并组织社区志愿者和专业服务队伍深入社区,了解和关心困难老人的生活。四是资助老年团体开展文体活动。依托“幸福老人”计划,资助老年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深圳市福彩公益金资助龙岗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金662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街道和社区老年团体,共资助206个基层老年团体开展“老有所乐”文体活动,共计464万元;资助74个老年大学(学校)开展“老有所学”活动,共计198万元。据统计,直接受惠的老年人达4万人次,丰富了许许多多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

相关负责人表示,龙岗区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以消费券(非现金)的形式给予养老服务补助,为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发放500元消费券;为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发放300元消费券;为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每月发放300元消费券。对本区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老年人、低收入老年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等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予以全额资助。

1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为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906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龙岗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引入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探索新机制,强力推动养老服务改革。

龙岗区在开展老年人口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全区养老工作目标,推动出台《龙岗区养老机构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中长期规划紧密衔接《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规划建设机构养老设施23处、落实床位6700张,为全区养老机构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为发展养老事业、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内容包括:

一是全区111个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居家养老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目前,龙岗区已设立13家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在111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通过自愿申请,不出家门即可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为做好高龄、独居、空巢老人的保障工作,龙岗区已为1223户80岁以上户籍独居、空巢等老人免费安装“亲情通”呼叫器,应用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也日益完善。

二是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4年,龙岗区民政局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区养老服务现状,选择条件较成熟的街道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建设10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区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

三是完成龙岗街道敬老院升级转型。龙岗街道敬老院(现更名为任达爱心护理院)升级转型试点工作已完成,实现对养老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营模式创新。目前任达爱心护理院已成为证照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良、管理有效、服务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床位从原来200张增加到220张,服务对象从升级转型前只服务“三无”老人到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人前提下向全社会开放。龙岗街道敬老院的升级转型,能进一步提升龙岗区的养老环境,实现运营机构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目标,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推进建设区级公办养老护理院。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要求,各区要加快建设区级公办养老护理院,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发挥公办养老院的托底作用。龙岗区养老护理院现已列入深圳市发改委《实施12项重大民生工程总体方案》的养老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为2016年至2020年,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市、区政府投资各50%。目前龙岗区养老护理院已完成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据了解,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7万平方米,规划养老床位300张、住院床位50张,将建设成为医养融合的养老院。

五是拓宽养老优待项目。推动出台《龙岗区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优待水平。龙岗区财政每年将安排1400多万元的保障经费,为全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约8000多名老人受惠。其中,70至7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200元;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0元。同时,推动落实为65周岁以上常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等医疗优待等项目,关爱老人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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