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晓洁 通讯员谭志娴)2015年底广州发生的“毒保姆”事件暴露出当前部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职业操守差,表明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迫在眉睫。
1月底,区就业训练中心举办了番禺区家庭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法制教育专项培训讲座。讲座得到了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等的大力支持,组织发动了34个家庭服务机构共47名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
讲座以案例带出释法,着重讲解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规范、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消费者行为规范等家政服务经营法律知识。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规范,区就业训练中心拟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将对区内家庭服务业机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开设法制教育讲座和家政服务(含妇婴护理)、养老护理、育婴员和保育员等技能培训班,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育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有文化、专业化家庭服务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