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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月时代家政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被罚1万元

金月时代家政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被罚1万元
日期:2017-08-07 点击:1153次 来源:千龙网 作者:admin

千龙网北京8月7日讯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京商罚字[2017]第0711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被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6月21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

金月时代官网资料显示,金月时代(北京)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以网络平台+实体店的模式为客户提供贴身的家政服务,其范围覆盖了除北京整个市区以外的近10几个省市,拥有近万名(初、中、高级、涉外,保姆,护工,育婴师,月嫂等)家政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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