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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近日发生的保姆纵火案震惊全国,也引发了诸多思考,譬如:对于像家政这样进入千家万户的行业,如何做到行之有效的监管?在规定和人情之间,雇主又该如何进退等。近年来,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屡有报道,双方各有各的苦衷。由于双方之间不同于常见的劳动关系,如何既保护雇主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人们也是各执一词。那么,在生活中,你会如何处理呢?对此,劳动报记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了一项关于是否要给保姆书面定规矩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和保姆相处的过程中,有人认为规矩重要,有人则认为应当以情动人。同时,在与保姆产生纠纷的时候,协商解决成为了多数人的首选。
现象:担心工作“不到位”,雇主从旁监督
频繁发生的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的矛盾中,雇主与从业人员的责任各占一半,由此也引发了雇佣保姆时规定与人情之间的两难抉择。尤其是杭州日前发生的纵火案,更是引发了“如何与家政服务人员相处”的话题,劳动报记者此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5%的网友表示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自己会从旁监督,有25%的受访者表示不会监督,另有29%的受访者表示说不清楚。在表示会监督家政服务人员的网友中,多数人就认为当前双方规定不细致正是导致自己需要从旁监督的原因之一。“家政做的家务不像工厂企业那样一板一眼,比如就拿清洁卫生来说,可能家政人员觉得已经很干净了,但是雇主还是觉得不够,这就需要雇主把工作交代清楚,把标准立起来,也便于把握。比如多久换一次床单、每周如何更换食谱等,总之越详尽越好,这样才能避免矛盾。”一位叫做“疯马做牛”的网友留言表示。
争议:书面“定规矩”有人称好有人叫屈
基于当前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现状,此次调查中有33%的受访者认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将个人对家政服务的要求固定下来,支持者普遍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书面形式的规矩,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方便产生矛盾的时候有可以参考的依据。同时,也有网友认为,保姆虽然因工作性质特殊,经常会有与雇主共同生活的情况,但是保姆终究是一份工作,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还是应当内外有别,划清情感界限。
但是,家政服务人员工作内容和方式的特殊性也使得很多网友认为,以规矩约束家政服务人员略显严苛,有时候还会收到“反效果”,这部分网友普遍认为,与家政服务人员相处的过程中,应当以真情待人,将他们看成自己的家人,这样才能营造互相信任的氛围。“要把他们看成家庭成员,和他们真正去交朋友,收获他们的信任。”一位叫做“直页”的网友认为,互相尊重才是与家政服务人员相处的首要前提。
在本次劳动报记者的调查中,就有41%的受访者反对以书面形式制定家政服务人员规矩。反对者普遍认为,虽然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合作形式与一般的用工不同,但是雇主与家政人员之间依然属于雇佣关系,在一些大是大非上自然有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约束,而涉及工作的一些私人标准上,每一家的标准各不相同,还是应该以协商为主,作为家政服务人员尽力去完成雇主的工作要求自然应当,作为雇主也应当信任家政人员,给予其一定的工作自由度。此外,也有网友表示,当前遇到的大部分保姆都严格自律,比如在购物的时候都会留下详细账单,另行制定书面规则反而容易激发矛盾。
此前劳动报记者在采访时也了解过,针对家政行业流动性大带来的管理困境,家政公司与本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也在努力,近年来通过诸如家政卡等措施给雇主提供安全的信息,而在选择家政服务人员、与他们相处的过程中,则需要雇主提高意识,选择更有保障的从业人员,不要一味相信口碑。
专家:制定规矩需双方协商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网友的思考,当与保姆产生纠纷的时候,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对此,本次的投票结果显示,有8%的网友认为应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很严重的问题还不如不了了之。有8%的受访者则态度强硬,希望通过投诉来达到目的。有16%的受访者认为找到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最为公正。在众多的意见中,占据主流的意见则认为,应当协商解决,该选项也得到了66%的网友的支持。“要学会换位思考,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生活在一起,难免会发生摩擦,但是大家都需要静心反思,及时进行沟通,而不是一味地指责。”
对此,唐毅律师事务所的唐毅律师表示,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属于民事雇佣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和家政人员之间的约定应得到双方认可,而不可单方面制定奖惩。如果雇主与家政公司建立合同,对家政人员不满意,可以通过家政公司处理,不能单独奖惩。当双方产生了不可调解的矛盾,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