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赴云南参加劳务合作活动的通知

关于赴云南参加劳务合作活动的通知

关于赴云南参加劳务合作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1-25 点击:1237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附件:

参加企业条件

 

为保证本次专场劳务合作活动的质量,我局将采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择15家以内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条件如下:

(一)规模较大,管理规范,吸纳就业能力强,工作条件较好、薪酬待遇较高,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

(二)对高端护理人才(护士等)有需求人数不少于30人的家庭服务企业;

(三)2012年全国“千户百强”和广东省“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将优先考虑;

(四)2013年参加过曲靖医专校企交流活动并已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优先考虑;

(五)报名起止时间:4月18日至4月20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