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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江苏扬州市召开。全国部分省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负责同志参会,扬州市、包头市、合肥市、南昌市、郑州市、宜昌市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分享了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14个省市介绍了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宋娟同志肯定了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她指出,各地在政策体系、扶持措施、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探索了好做法、好经验,在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下一阶段工作要继续积极部署、全力推进。与会同志还现场观摩了扬州市三家家庭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2012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96号),强调中心城市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各地中心城市要大力加强家庭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国办发43号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制订出台专门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建立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有1个以上相对固定的家庭服务员输出对接地;建立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制度,培训人员数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年度“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中,创建出1家以上全国“千户百强”企业和1个以上知名品牌;建立起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家庭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满足当地家庭服务需求;市场秩序规范,服务质量较好,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每年新吸纳家庭服务就业人数占本地区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不断提高。
通知下发后,各中心城市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家庭服务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社会满意度都实现了较大提升,并充分发挥了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周边地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