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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发放
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2号)
二、申请条件
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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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深圳市注册并合法经营; 2.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3.在深圳市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 4.申领培训券时,企业应与培训券拟使用对象(参加培训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5.组织员工参加与本企业经营范围密切相关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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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券使用范围 |
培训券专项用于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技能类外部培训或企业内部培训。 (一)参加外部培训的,应选择本市(含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且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本市技工院校、职业学校。 (二)组织内部培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属于深圳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属于用人规模1000人以上(以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人数计算),并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核确认具备开展内部技能培训条件的企业。 |
三、申领培训券
申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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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按照人均培训成本据实申领培训券,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申领总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申领培训券时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人数计算)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表》; 2.《企业内部培训申请表》,并随附企业现行培训制度文本、企业内部培训组织结构说明、过往组织企业内部培训佐证材料(仅限于组织内部培训的企业); 3.企业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注:员工参加多个职业(工种)项目培训的,企业只能按其中一项培训的成本标准申领培训券 |
受理时间 |
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 |
结果查询 |
于2016年10月21日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
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依法设立且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本市技院校、职业学校及其办学范围,可在市人力资源障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jnrcpy/
四、组织培训
公示 |
成功申领培训券的企业组织培训之前,应将市人力资源局发放的培训券额度、各班次培训具体方案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在本企业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本企业员工监督。 |
组织培训 要求 |
1.按照《深圳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表》所填报的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 2.按照“面向一线员工、面向技能岗位、突出在岗提升”的原则,组织员工参加与本企业经营范围密切相关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培训; 3.企业组织员工培训开班前三天需将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工种情况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按照规范的职业(工种)项目组织培训,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设置课程,各班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 5.严格培训管理,做好考勤签到记录,出勤率不得低于80%; 5.对培训过程进行照相、录像,每个班次培训照相不少于8张、录像不少于5分钟,并按班次和时间顺序整理存档; 6.各项培训应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 |
五、兑付培训券
兑付申请材料 |
1.《培训券兑付申请表》; 2.《培训花名册》; 3.培训考勤纪录(每8个小时培训至少一次签到纪录); 4.培训协议(含与培训机构所签协议、外聘授课教师协议); 5.未按计划实施培训情况说明(仅限于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 6.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
受理时间 |
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 |
六、特别说明:
1.企业于2016年9月12日-9月30日期间申领培训券
2.企业于2016年10月21日后在市人力资源保证局官网公布培训券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
3.申请到培训券的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各项培训。
4.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一次性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兑现培训券,逾期作废不予兑付。
5.企业要严格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表》中所填报的计划开展培训,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包括培训的职业(工种)、培训方式等);
6.请企业在《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表》中留下可联系的手机号码,方便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电话和短信通知提醒。
7.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对企业申领资质和使用培训券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过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券资金的,根据有关规定追回骗取、套取培训券资金,并录入我市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领培训券和其他技能培训类政府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后续将开发业务信息系统方便企业的申领和兑付申请。
9.欢迎企业相关人员关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szrenshe)和官方网站,及时掌握培训券最新政策信息。
七、咨询电话
12333、88123144、88123492、88123493
八、投诉电话
12333、8812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