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近日国标委发布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月嫂的要求一目了然:年龄应在18岁至55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规范》还将月嫂等级依据客户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不同需求以及月嫂具备的工作经历、服务技能的不同分为6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
如果想做“金牌”月嫂,《规范》中给出的要求更为严格。要在从事过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师等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等。
一个正规的母婴护理员在进入家庭时应首先出示证件并自我介绍,那么你也应该花短短的一点时间正式引荐这位“家庭新成员”。如家庭成员有特别的习惯,可先与“月嫂”作沟通,如忌食的食品、宗教信仰等。
即便“月嫂”经过了专业的母婴护理培训,她可能仍搞不清你家里的各种新玩意,对于农村和下岗女性,她们基至不知道奶瓶也有这么多种,如果你已经雇用她,请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并亲自做次培训:
牛牛妈妈是一位早教老师,孩子的姥姥特意向“月嫂”说明妈妈的职业,以便督促“月嫂”不能偷懒,牛牛妈妈却要为姥姥的行为作“补救”。牛牛妈妈说:“即便‘月嫂’只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她也护理过十来次月子,她一定比我有经验,一定比我见过更多的新生儿,既然已经把她请进家,那么就要充分地信任她。及时给予肯定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家的‘月嫂’很专业,哪怕只是给宝宝洗澡这样一个动作,我都适时地给她赞誉,几天的相处后,她对我很信任,也很放松。”
点评:“月嫂”有其工作职责,每一项都应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合同中作约定,家庭不应抱“雇主”的心态随意下达任务;护理婴儿和产妇有很多细碎活儿,请不要打乱她正常的工作计划。
点评:每个人都会受限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当出现冲突时,先听一听“月嫂”怎么说,如果她的方法不错,当然可以采用;如果确有疑虑,也可以请教医生;每个的生体发育都有其特殊性,应尊重适合自己的方式。
6、“考核”月嫂
“月嫂”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不断配合家政服务公司对“月嫂”服务进行反馈或考核,并认真填写服务评价表,对服务不太满意的月嫂,可以向公司提出更换要求。
7、遇到问题先沟通
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产妇在月子里会有情绪烦躁的时候,在家里总不见得像在办公室一样克制。如果你随意发脾气难免让“月嫂”产生误会;反之,“月嫂”认为产妇太刁蛮、难伺候,就会出现工作怠慢、情绪低落等消极现象。
不要碍于面子,主动与“月嫂”沟通,告诉她你的喜好或建议如果发生误会;如有冲突,双方应以宽大的心态解决问题;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家政服务公司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