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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特支计划”人选的通知

转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特支计划”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6-09-08 点击:1490次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admin

深人社发〔2016〕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推荐“广东特支计划”中杰出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层次和基本要求

  (一)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基本要求:有突出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二)第二层次: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基本要求: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第三层次: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

  基本要求:35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受理时间及地址

  申报个人填写相应层次的申报书,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并相关申报材料于9月27日-10月10日(节假日除 外)送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53、6051室,电话88128251、 88125926)。

  三、有关事项

  (一)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

  (二)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重复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三)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 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不可申报其他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 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四)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请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装订应简洁、牢固(每人材料单独用牛皮纸袋封装,封面内容:推荐层次及专业组别、拟推荐人选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本材料除省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外,还需提交申报一览表的EXCEL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申报指南、申报表及一览表(模板)

  3.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申报表及一览表(模板)

  4.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指南、申报表及一览表(模板)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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