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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迎“星级”大考,江苏出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养老机构迎“星级”大考,江苏出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日期:2020-07-09 点击:639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养老机构也要评“星级”啦!7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民政厅日前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二条,规范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对象条件、评定组织、评定程序、回避复核、复审工作、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体系。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明确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标准,划分养老服务发展层次,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引导养老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什么样的养老机构可以评五级?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标准,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评分时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打分并计算得分。其中,养老机构评定得分不低于360分且每一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40%的,为一级养老机构。而要评上五级养老机构,则要评定得分不低于900分且每一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

根据《管理办法》,已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地区,对于已经评定的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可与国家标准的三级及以下养老机构进行转换或平移,有效期满后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重新评定;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复核评定;尚未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地区,一律采用国家标准进行评定。

下一步,江苏将以入选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地区为契机,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质扩面,健全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挂钩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努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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