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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养老服务事业长足发展

门源:养老服务事业长足发展
日期:2020-06-20 点击:664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近年来,门源县坚持把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实现快速发展。

    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全县新建、改造县级敬老院共5所。其中投资182万元于2008年建成投用的县敬老院,总建筑面积3673平方米,建有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康复健身室、餐厅用餐等,可为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活动、健身强体、医疗服务等“吃穿住医葬”全方位服务,共设置床位70张,目前,入住51人。正在建设的4所敬老院中,总投资3870万元的门源县养老示范基地,总建筑面积达129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总投资700万元的青石嘴敬老院,总建筑面积为2573平方米,设计床位70张;总投资516万元的仙米乡老年养护院,总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设计床位40张;总投资342万元的东川敬老院,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计床位28张。以上敬老院相继建成将极大改善全县养老服务设施条件。

    各项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在医疗保障方面,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在社会福利方面,建立了80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社会救助方面,不断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并为五保老人提供“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等;在老年人优待方面,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公交车补贴。今年,动员1377名60岁以上的老人购买意外保险11.7万元。严格落实各项养老服务政策。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困供养最低生活标准按各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集中供养的上浮10%,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152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2672元。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全省最低工资的20%、30%、50%分档确定,即轻度失能照料护理标准每月340元,中度失能照料护理标准每月510元,重度失能照料护理标准每月850元。2020年1—5月为424户442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310.6万元。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全县70—79周岁老人5519人,补贴标准每月110元;80—89周岁老人1454人,补贴标准每月120元;90—99周岁老人83人,补贴标准每月14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0人,补贴标准每月180元。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作”的方式,为城镇社区1416名困难老人和644名农牧区困难老人提供送餐、家庭保洁、助浴、助医、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居家养老和农牧区代养服务,2020年1至5月份支付服务费96万元。

    老年人幸福指数逐年提高

    坚持以“两个纳入”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将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及各类敬老院运营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2020年老年人过节慰问金增至每人400元,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使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依托敬老院等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民政事务的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养老机构的规范运行。同时,大力营造尊重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及敬老、助老事迹,推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浓厚氛围,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类文体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精神生活,老年人幸福指数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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