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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开展养老服务等机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辽宁省民政厅开展养老服务等机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日期:2020-06-09 点击:603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省民政厅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制定了《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据介绍,辽宁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民政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学习和宣教活动,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机构、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

据了解,“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到2020年12月结束。开展专项整治及问题整改,以养老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在建项目为重点单位,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台账化管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

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避险等基本知识,使“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入到每一个民政机关和民政服务机构。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辽宁省厅安委会将于活动期间对各地和重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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