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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印发文件规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

江西省印发文件规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
日期:2020-05-12 点击:496次 来源:深圳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作者:admin

  江西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服务内容以及管理运营等事项。

  《指引》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基本内涵、发展主体以及服务范围。《指引》指出,江西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以“党建+”形式开展,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村级组织负责辖区内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服务范围覆盖半径1.5公里,超过1.5公里的可通过探视巡访、配餐送餐、送医上门、集中居住等形式解决。

  《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场所建设以及功能配置。《指引》明确,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宜在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中心区位布点建设,主要依托闲置的校舍、民房、农家大院等资源整合改造设置,并结合实际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医疗保健设施、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贯连,楼层一般不高于2层,其主要功能配置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服务用房、娱乐用房、辅助用房等。《指引》要求,各地要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铭牌标识,并做好图标设计、命名以及编号管理工作。

  《指引》进一步明确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提供住宿、志愿服务等主要内容。同时,《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对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成本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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